標案內容 |
標案案號 |
MCGB113C10613 |
標案名稱 |
「溫寮漁港安檢所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
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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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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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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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中部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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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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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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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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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臺中市清水區八德路三段3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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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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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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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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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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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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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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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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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9/04 - 1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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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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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明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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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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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582545#56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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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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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05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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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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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寮漁港安檢所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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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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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43963臺中市大安區海墘里10鄰中山北路1巷53號(請蒞部現勘)。、履約期限:(一)規劃設計部分:(需自現場辦理丈量作業,無原始設計圖)1.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30個日曆天內提送「初步設計圖說」及「初步預算書(含數量計算)」等資料至機關審查。2.乙方應於甲方通知「初步設計核定」起15個日曆天內提送「定稿設計圖說」及「工程預算書」等資料(應包含整修工項、預算書及建議工期、施工規範說明書、監造計畫書等)」。3.乙方依前子目所定期限陳報甲方後,並經甲方審核修定後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接獲通知7個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圖說及預算書編列,以及設計原圖及電腦圖檔、施工規範、工程預算書(含預算明細表、單價分析表及工程數量計算書等)。4.乙方完成全部設計圖說及預算書後送交甲方審查,經甲方審查後需修改時,乙方應按甲方之意見及要求之期限內完成修正。(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另本案監造階段需接受本機關之主管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作業,監造主管需到場說明。三、規格內容:規劃辦理1.頂樓、外牆防水及油漆工程(全棟)、2.現有結構體損害修復、3.鋁窗更換工程、4.新增設2樓2處整體衛浴設備、5.室內電線(110V及220V)線路更換,所需工程經費概估358萬4千元。四、聯絡時間、電話:機關上班(上午8時下午5時)、0919-444118(後勤科蘇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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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公開徵求說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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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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