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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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案號 |
1081107-A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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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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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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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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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名稱 |
桃園航空城A11基地及A18基地新建安置住宅統包工程第一次變更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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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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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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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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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複數決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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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共同投標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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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2
多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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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統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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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技術 一、施工計畫及關鍵課題與因應對策,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機具、施工團隊組織、施工程序、施工動線、進度管理、界面整合、測試運轉、主要材料及設備選用。二、鋁門窗、電梯、建築物室內外材料、機電、空調設備等依設計規格或廠牌基準,提出優於之技術規格回餒。三、建材規格及保固維護計畫等。 品質 一、本案重視施作品質,不同廠商間因組織組成、公司財務管理、計畫能力之不同,故不同廠商間工程品質管制能力有別,影響採購標的。二、為達高品質安置住宅目標,本工程要求品質管理及安全衛生計畫選擇有履約能力之優質廠商,以提升採購效率及品質。 功能效益 一、本案為整體航空城優先開發區域計畫案,待本案完成後,後續其餘航空城計畫即能全面擴展以達「就近安置」及「先建後遷」二大主軸作為執行程序之原則,讓各里居民可就近優先選配各里之安置街廓,安置住宅用地(第五種住宅區),則由政府興建安置住宅,供搬遷戶優先選購或租用。二、本案預計取得「綠建築」銀級標準、「智慧建築」合格級標準、出租安置住宅無障礙住宅標章、住居空間通用設計候選證書及標章,並將出租與出售安置住宅物業管理納入規劃設計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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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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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111/09/0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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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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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
自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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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原公告案號:1081107-A4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原案為桃園市政府工務局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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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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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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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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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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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45,553,124元
肆仟伍佰伍拾伍萬參仟壹佰貳拾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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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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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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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地點(含地區) |
桃園市-大園區,桃園市-蘆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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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為公告案號1081107-A4之第一次變更設計,沿用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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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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