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案於本(110)年04月07日上午11時假本院總務室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投標廠商2家(1號廠商-喜樂絲國際貿易有限公司、2號廠商日商永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2家,經資格審查後,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資格審查合格。 2、本院於本(110)年4月9日上午9時召開評審小組會議,評審結果如下:經個別委員分別逐項討論後,再行分別評分,1號廠商(喜樂絲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總平均評分為79.6分(總序位合計數:6)、次低,序位二;2號廠商(日商永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總平均評分為83.8分(總序位合計數:3)、最低,序位一,經出席委員全數同意通過為擇符合需要廠商,故2號廠商(日商永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序位一、1號廠商(喜樂絲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序位二,並依序辦理議價。 3、本案於本(110)年4月23日上午10時辦理議價,序位第一廠商日商永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報價(減價後)新台幣332,800元,未進入底價,依序辦理議價,序位第二廠商喜樂絲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報價(減價後)願以底價承作,底價為新臺幣261,000元,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宣布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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