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更正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0/01/29

註: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8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中正路120號
聯絡人
曾文偉
聯絡電話
(03) 5216121 # 294
傳真號碼
(03) 5244322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9A177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新竹市110年度北區小型零星修復工程(單價發包)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其他土木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9/12/29 10:30
原公告日期
109/12/17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9,000,000元
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竹市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0067093
 廠商名稱
崴浚營造事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H00171
 廠商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磐石里竹光路141巷6號3樓
 廠商電話
(03) 5403833
 決標金額
5,980,000元
玖拾捌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0/01/25 - 110/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84389286
 廠商名稱
泰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79954418
 廠商名稱
富珅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新竹市110年度北區小型零星修復工程(單價發包)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崴浚營造事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5,980,000元
玖拾捌萬元
  決標金額
5,980,000元
玖拾捌萬元
  底價金額
8,500,000元
伍拾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5,980,000元
玖拾捌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泰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6,000,000元
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富珅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5,580,000元
伍拾捌萬元
  未得標原因
審標合格但未得標之其他原因 :如附加說明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公告更正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0/01/21
原決標公告日期
110/01/27
決標公告日期
110/01/29
契約編號
(109)府行庶字第109號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8,500,000元
伍拾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5,980,000元
玖拾捌萬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如附加說明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其他:履約項目不受物價變動影響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58
機關名稱:新竹市政府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109年12月29日開標,最低標廠商富珅營造有限公司標價偏低,且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經業務單位(工務處)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廠商提出書面書明。廠商所提書面書明經工務處審核認為顯不合理,不決標予該廠商,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辦理並簽奉核可以次低標廠商崴浚營造事業有限公司為最低標,惟標價偏低,且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但在底價百分之七十以上,經工務處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慮或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廠商提出書面書明。廠商所提書面說明經工務處審核認為尚非完全合理,但如最低標繳納差額保證金,即可避免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疑慮。最低標廠商於規定期限內110年1月21日繳納差額保證金新台幣捌拾貳萬元整,經主持人於110年1月21日宣布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