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至截止收件日110年1月11日17時00分止,計1家廠商:麒翼實業有限公司(下同)投標。 二、開標前審查:有效標1家,無效標0家。 三、本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原住民廠商投標,應具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身分者,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檢附證明文件),並優先開標、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原住民廠商資格不符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四、本案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為提高採購效率,擬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時,則取消優先開標、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依實際投標廠商家數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五、本案第1次招標未達3家廠商投標,承上開辦理限制性招標。 六、開標過程: (一)資格審查:資格合格廠商1家(麒翼實業有限公司)、資格不合格廠商0家。 (二)價格審查:價格合格廠商1家(麒翼實業有限公司標價新臺幣297,000元整)。 決標過程: 一、依審標結果四,僅一家廠商投標,並採議價程序辦理。 二、本案於招標前如上述之情形,已簽核奉准授權開標主持人擔任底價核定人,主持人依授權重新核定底價,並以原核定之底價為底價。 三、麒翼實業有限公司標價新臺幣297,000元整,低於重新核定底價新臺幣300,000元整,為底價之99.00%。 四、主持人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當場宣布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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