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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0/01/05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7.1
機關名稱
中央印製廠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安康路三段235號
聯絡人
劉毓容
聯絡電話
(02) 22156789 # 341
傳真號碼
(02) 22142621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91105U1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0年度事務勞務工作委外承攬1年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建築物清潔服務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ll條規定:「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應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
2、本採購履約事項如涉及「Jl0l020病媒防治業。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請於招標文件妥為規定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之資格條件,以免得標廠商違反上開規定。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9/12/25 09:30
原公告日期
109/12/16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4,748,438元
肆佰柒拾肆萬捌仟肆佰參拾捌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新店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4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54273098
 廠商名稱
毅誠物業綜合事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文化路1段285巷69號
 廠商電話
(02) 22535708
 決標金額
1,007,306元
萬零柒仟參佰零陸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0/01/01 - 110/12/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僱用員工總人數
120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3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4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12698798
 廠商名稱
知語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26743891
 廠商名稱
余昌隆行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26284050
 廠商名稱
那魯灣創意行銷社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0年度事務勞務工作委外承攬1年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毅誠物業綜合事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007,306元
萬零柒仟參佰零陸元
  決標金額
1,007,306元
萬零柒仟參佰零陸元
  底價金額
1,469,000元
肆拾陸萬玖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007,306元
萬零柒仟參佰零陸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知語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581,847元
伍拾捌萬壹仟捌佰肆拾柒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余昌隆行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598,792元
伍拾玖萬捌仟柒佰玖拾貳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那魯灣創意行銷社
  是否合格
  未得標原因
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9/12/31
決標公告日期
110/01/05
契約編號
供(109)字第100號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469,000元
肆拾陸萬玖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007,306元
萬零柒仟參佰零陸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決標金額」與「預算金額」計算方式不同。合格最低標廠商毅誠物業綜合事業有限公司標價NT$1,007,306 (含稅)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該商於本廠通知限期(109.12.29前)內提出書面說明,使用單位審查意見為廠商「說明合理」,案經審議決議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5項規定,廠商說明合理,無需通知廠商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該商。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47.1
機關名稱:中央印製廠
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