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2,500萬元整。 內容如下: (一)委託服務費用預算金額:新臺幣1,243萬4,332元整。(為非派駐人員費用,含環境清潔美化、空調機電設備管理維護、管銷費用及利潤部分,需議價) (二)核實支付項目及費用:新臺幣1,256萬5,668元整。 1.派駐人員費用(含稅價),含薪資、公提勞健保費與勞退金(6%)、加班費、年終獎金等) 2. 核實支付項目之費用:非採固定金額给付:不列入本案議價(約)範圍,以各類派駐人員最高薪資級距估列,核實計薪,屬本年度機關預列費用,由本署核實支付,廠商免報價。 (三)投標廠商應依單價分析表中「環境清潔美化、空調機電設備管理維護、管銷費用及利潤」之合計計算「非派駐人員費用」為議價之基準,決標後並加總機關預列非固定費用(不議價項目)後為契約總價金。 二、本案核定底價「非派駐人員費用」新臺幣(以下同)1,225萬元,廠商普羅大樓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非派駐人員費用」報價1,243萬4,332元整,高於核定底價,減價後報價1,210萬元整,低於核定底價,決標予普羅大樓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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