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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9/11/20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2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楊雅婷/婦幼科蔡宜君1999轉1974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 1646
傳真號碼
(02) 27206552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72121-3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中正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第4次契約變更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107212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9,915,696元
玖拾壹萬伍仟陸佰玖拾陸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中正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31635458
 廠商名稱
社團法人新北市春陽關懷協會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42 新北市 新莊區 後港一路130巷25號1樓
 廠商電話
(02) 22083167
 決標金額
9,915,696元
玖拾壹萬伍仟陸佰玖拾陸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10/01/01 - 111/12/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中正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第4次契約變更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新北市春陽關懷協會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9,915,696元
玖拾壹萬伍仟陸佰玖拾陸元
  決標金額
9,915,696元
玖拾壹萬伍仟陸佰玖拾陸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9,915,696元
玖拾壹萬伍仟陸佰玖拾陸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9/10/29
決標公告日期
109/11/20
契約編號
1072121
是否刊登公報
總決標金額
9,915,696元
玖拾壹萬伍仟陸佰玖拾陸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12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附加說明
1.變更依據:
(1)「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及7。
(2)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款、契約第15條及實施計畫第拾捌、二、(一)規定。
(3)109年6月29日研商社會局委託案契約變更條件事宜會議紀錄。
2.變更事項:
(1) 評鑑績效為優等,故自110年1年1日起續約2年至111年12月31日。
(2) 自110年1月1日起,實施計畫捌、三變更為「一般事務費(含管理費):每月最高9,084元,每年12個月,支用項目包含辦公室水費、電費、通訊網路費、辦公用品(含文具、紙張等)、書報雜誌、保險費、瓦斯費、交通費、清潔用品費、清潔費、電腦及影印機耗材、事務機器租金、運費、郵資、建築物公共意外責任險、火險、公共安全消防檢查簽證費、內部簡易維修及管理費等項目。本項經費每年至多1萬2,000元得用於支應管理費,管理費無須檢附原始憑證及請領明細,併每年最後1季核銷。」
(3) 廠商負責人變更為「楊雲英」。
3.本次變更加帳金額:共計新臺幣991萬5,696元,續約2年,每年加帳金額495萬7,848元計算如下:
(1)人事費:387萬6,840元(專職督導員52,135元*1人*12月+訪視輔導員46,787元*4人*12月+一般性專業人員37,000元*1人*12月+專職臨時托育人員46,787元*1人*12月)。
(2)一般事務費(含管理費):10萬9,008元。
(3)大樓分攤費:6萬元。
(4)本市中正區社會福利綜合大樓委託管理維護案分攤費:3萬 2,000元。
(5)方案服務費:45萬元。
(6)托育人員場地責任保險費:10萬元。
(7)托育人員體檢費:10萬元。
(8)準公共化托育人員傷害保險費:10萬元。
(9)充實改善設施設備費:1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