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案已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先行簽奉核准,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改採限制性招標。 2. 弘鎰鋼營造有限公司投標金額為最低(計新臺幣80萬5,000元整),進入底價新臺幣80萬8,600元整,故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布決標予該廠商。
備註:本案投標須知規定「十、開標之其他規定:(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或於主持人要求廠商依本項前述法條進行(書面)說明、(優先、比)減價或其他必要情事,而廠商未能於主持人規定期限內(以15分鐘為原則)辦理完妥者,視同放棄說明、(優先、比)減價或其他必要情事等。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主持人依規定10:25通知冠博營造有限公司(下稱該公司)15分內到場進行優先減價,10:40該公司未派員到場;主持人再行於10:43通知該公司15分內到場進行比減價,10:58該公司仍未派員到場,故主持人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