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次契約變更為契約所約定範圍內,因: (一)配合機關需求、 (二)年度消防檢查申報缺失改善項目、 (三)訂製馬達等設備需要,展延30日曆天…等原因, 本案辦理第一次契約變更。 二、本案係屬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擴充後預估契約金額(843萬4,349元),未逾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金額上限(為847萬5,000元),本案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 三、原契約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4萬3,453元正;新增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225萬5,248元正;原契約項目減帳金額新臺幣5萬9,352元正;本次契約變更累計金額為:新臺幣235萬8,053元,符合「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二規定,依該項次核准規定,為「採購機關自行核准」,監辦規定為「依採購法第13條第1項監辦規定」;且本次變更經檢討後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屬原契約項目部份依原契約單價辦理;屬新增契約項目部份(新臺幣225萬5,248元正)已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辦理限制性招標及議價。 四、於民國109年7月16日(星期四) 下午2時辦理議價,「佳安消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1次減價格後之標價為新臺幣220萬元正,低於本館底價,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本案決標。 五、本館底價為新臺幣222萬元正。 六、本案原契約(案號:YCM1090210 )金額為619萬5,000元正,第一次變更(案號:YCM1090716)後金額為新臺幣837萬9,101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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