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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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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74.38
機關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屏東酒廠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屏東酒廠
機關地址
912 屏東縣 內埔鄉 豐田村建國路34號
聯絡人
龔新有
聯絡電話
(08) 7781640 # 436
傳真號碼
(08) 7796880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9-0420-1-011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生產防疫清潔用酒精-糖蜜酒精輔料議價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9/04/16 14:30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財產遭遇緊急危難日期
109/03/19
已檢討本案確實符合本款規定
本案自遭遇緊急危難日期至決標日期超過24日,為何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辦理,仍以本款辦理之理由:
本購案使用單位品管課於3/19簽請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處置採購,廠長於3/20核准,與廠商簽訂採購協議書,通知廠商於次日起七日內交貨,向總公司申請研發經費,廠商於3/23完成交貨,總公司於4/1核撥經費,品管課填寫請購單,經清明節四天假日,廠長於4/6核准,通知廠商於4/16議價。
本採購案簽准日期
109/03/20
已檢討本案確實符合本款規定
本案自簽准日期至決標日期超過14日,為何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辦理,仍以本款辦理之理由:
本購案使用單位品管課於3/19簽請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處置採購,廠長於3/20核准,與廠商簽訂採購協議書,通知廠商於次日起七日內交貨,向總公司申請研發經費,廠商於3/23完成交貨,總公司於4/1核撥經費,品管課填寫請購單,經清明節四天假日,廠長於4/6核准,通知廠商於4/16議價。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67,068元
陸萬柒仟零陸拾捌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屏東縣-內埔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0884177
 廠商名稱
勤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行愛路159號4樓
 廠商電話
(02) 87918589
 決標金額
267,068元
陸萬柒仟零陸拾捌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9/03/21 - 109/03/27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9-0420-1-011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勤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675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67,068元
陸萬柒仟零陸拾捌元
  決標金額
267,068元
陸萬柒仟零陸拾捌元
  底價金額
267,068元
陸萬柒仟零陸拾捌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國大陸(Mainland China)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89,000
捌萬玖仟元

原產地國別 德國(Germany)(歐盟)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78,068
捌仟零陸拾捌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公告更正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9/04/16
原決標公告日期
109/04/20
決標公告日期
109/04/24
契約編號
109-0420-1-01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267,068元
陸萬柒仟零陸拾捌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67,068元
陸萬柒仟零陸拾捌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74.38
機關名稱: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屏東酒廠
附加說明
1090423更正公告
原公告之開標時間16:30
更正為14:30

1.本公司109年2月4日來文指示,依據財政部109年2月3日台財秘字第10900517570號書函轉行政室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月30日工程企字地1090100098號函辦理。

2.本公司109年2月14日來文指示,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依法產銷防疫清潔用酒精,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緊急處置之採購),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無需公告招標,以爭取時效,各生產廠可依工程會訂定之「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及「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作業範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