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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彙送

公告日: 109/04/14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9.68
機關名稱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單位名稱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機關地址
654 雲林縣 四湖鄉 中山西路44號
聯絡人
行政室發包中心 吳秋惠
聯絡電話
(05) 7876863 # 123
傳真號碼
(05) 7874261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9BR04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四湖鄉林厝寮垃圾衛生掩埋場操作管理作業計畫-30公噸地磅汰換工程」
決標資料類別
定期彙送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其他土木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9/03/18 10:00
原公告日期
109/03/13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471,600元
柒萬壹仟陸佰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471,600元

柒萬壹仟陸佰元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雲林縣-四湖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4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42889175
 廠商名稱
東興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414 臺中市 烏日區 光明里五光路880號2樓
 廠商電話
(04) 23383135
 決標金額
343,800元
肆萬參仟捌佰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9/03/31 - 109/05/29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56718194
 廠商名稱
倉源衡器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16404801
 廠商名稱
大吉衡器工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89317136
 廠商名稱
義興衡器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四湖鄉林厝寮垃圾衛生掩埋場操作管理作業計畫-30公噸地磅汰換工程」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東興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343,800元
肆萬參仟捌佰元
  決標金額
343,800元
肆萬參仟捌佰元
  底價金額
470,000元
柒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343,800元
肆萬參仟捌佰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倉源衡器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377,000元
柒萬柒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大吉衡器工廠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380,000元
捌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義興衡器廠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未得標原因
資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9/03/31
決標公告日期
109/04/14
契約編號
(109)四鄉建字第9號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470,000元
柒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343,800元
肆萬參仟捌佰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工期很短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49.68
機關名稱: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附加說明
一、本工程採購案於民國109年3月18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原最低標廠商「東興精密工業有限公司」投標總標價計新台幣叁拾肆萬叁仟捌佰元整,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但在底價百分之七十以上,該公司於民國109年03月20日東字第1090320-1號函提出書面說明,承諾願意承攬本案,絕無降低品質並誠信履約責任,經本所業務單位評估廠商提出之說明合理,無需通知最低標廠商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第一款決標於該廠商。
二、本所審查「義興衡器廠有限公司」之投標廠商資格,因未附「投標標價清單」,依本所採購公共工程投標須知第三十八條(一)之規定,視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