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有5家廠商投標,4家廠商參加開標會議。審標結果5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0家資格不符。 二、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較符合需要者經評審委員過半數決議後議價。 三、評分結果如下: 1.帝國精品家具企業有限公司總評分302分,平均總評分75.50分,轉換為序位名次為第5名。 2.南台灣鑫美實業有限公司總評分318分,平均總評分78.50分,轉換為序位名次為第3名。 3.南商企業有限公司總評分314分,平均總評分78.50分,轉換為序位名次為第4名。 4.忠美家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評分328分,平均總評分82.00分,轉換為序位名次為第2名。 5.優美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總評分336分,平均總評分84.00分,轉換為序位名次為第1名。 四、評分結果以優美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以下簡稱廠商)序位名次第1名,評審委員一致決議為最符合需要之優勝廠商,因其標價新台幣183,600元未在本所訂定底價之內,主持人請廠商作第一次減價,廠商第一次減價為180,000元,仍未在本所訂定底價之內,主持人請廠商作第二次減價,廠商第二次減價為170,000元,仍未在本所訂定底價之內,主持人請廠商作第三次減價,廠商第三次減價以書面表示願以底價(新臺幣169,560元)承攬,主持人當場宣布決標予優美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開標過程公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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