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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9/03/02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33.1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單位名稱
營運行政組
機關地址
239 新北市 鶯歌區 文化路200號
聯絡人
陳秀銘
聯絡電話
(02) 86772727 # 895
傳真號碼
(02) 86774104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YCM109021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更正序號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消防防災設備汰換採購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其他通用機具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9/02/25 14:00
原公告日期
109/02/1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7,975,000元
玖拾柒萬伍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A.25
文化部
4,785,000元

柒拾捌萬伍仟元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鶯歌區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3402049
 廠商名稱
泰州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27558985
 廠商名稱
佳安消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行忠路60號6樓之1
 廠商電話
(02) 27963588
 決標金額
6,195,000元
壹拾玖萬伍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9/02/26 - 109/07/15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25080584
 廠商名稱
冠溢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消防防災設備汰換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佳安消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6,195,000元
壹拾玖萬伍仟元
  決標金額
6,195,000元
壹拾玖萬伍仟元
  底價金額
7,830,000元
捌拾參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6,195,000元
壹拾玖萬伍仟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泰州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6,359,488元
參拾伍萬玖仟肆佰捌拾捌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冠溢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6,955,171元
玖拾伍萬伍仟壹佰柒拾壹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9/02/26
決標公告日期
109/03/02
契約編號
YCM1090210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7,830,000元
捌拾參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6,195,000元
壹拾玖萬伍仟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33.1
機關名稱: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屆投標截止收件時間109年2月24日(星期一)下午5時00分,以郵遞或專人方式將投標文件送達於招標機關指定之場所之廠商3家,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廠商0家,合本案投標廠商計3家。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3家。
二、於109年2月25日(星期二)下午2時開標,「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規格標審查」及「價格文件審查」結果:3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其中「佳安消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標價新臺幣619萬 5,000元正,為「最低標價廠商」。
三、開啟本館核定底價封後,發現「佳安消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標價低於底價80%,該廠商於開標現場提出「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主持人採認依該說明理由尚非完全合理,但如最低標繳納差額保證金,即可避免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疑慮,爰宣佈「保留決標」,並通知「佳安消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3月3日17時前提出差額保證金,繳妥後再行決標予該最低標。
四、「佳安消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2月26日繳妥「差額保證金」,決標條件達成,決標日為109年2月26日。
五、本館底價為:新臺幣783萬元正,本案決標金額為新臺幣619萬 5,000元正(含稅)。
六、本公告之「履約起迄日期」係屬預估,依契約規定為「自機關通知次日起7日內申報開工,工期共計122日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