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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彙送

公告日: 111/04/22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67
機關名稱
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單位名稱
行政課
機關地址
733 臺南市 東山區 東山里225號
聯絡人
行政課麥小姐農業及建設課呂先生
聯絡電話
(06) 6802100 # 114及143
傳真號碼
(06) 6802235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1029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1年度天然災害復建工程(農地重劃區H1及其他農水路工程H3)委託設計監造(開口契約)
決標資料類別
定期彙送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工程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4/13 09:00
原公告日期
111/04/0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950,000元
伍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南市-東山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4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42970210
 廠商名稱
鈺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地址
600 嘉義市 東區 新開里隬陀路339號
 廠商電話
(05) 2330611
 決標金額
950,000元
伍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4/27 - 112/06/3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28919213
 廠商名稱
昇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16518635
 廠商名稱
進億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53265471
 廠商名稱
榮承發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1年度天然災害復建工程(農地重劃區H1及其他農水路工程H3)委託設計監造(開口契約)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鈺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950,000元
伍萬元
  決標金額
950,000元
伍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950,000元
伍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昇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950,000元
伍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進億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950,000元
伍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榮承發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950,000元
伍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4/20
決標公告日期
111/04/22
契約編號
111029
是否刊登公報
總決標金額
950,000元
伍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5.67
機關名稱: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災後原地復建工程
附加說明
議約紀錄表如下:
1. 本契約內容經甲乙雙方議定如下,餘如稿本無異議。
(1)、 乙方應於甲方書面通知日次日起於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雙方約定期限如下:未滿100萬元為9日曆天;100萬元以上至未滿500萬元為11日曆天內;500萬元以上為14日曆天。本點約定之金額為工程總預算金額。
(2)、 乙方應於甲方書面通知核定初版之規劃設計書圖文件後,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5日曆天提送招標所需之文件。
(3)、 契約第三條二款4目,執行工程期間,如非屬乙方導致變更設計之需求,勞務增加減費用,如下列計算方式所示:
(一般工程):變更減少表示為負值
(預算金額-預算保險-預算稅捐)x(底價/發包預算)x服務建造費率百分比=無變更勞務費
無變更勞務費+[無變更勞務費x(逐次變更之增加減金額/逐次變更前結算金額)]=變更後服務費
(開口契約工程):
(預算金額-預算保險-預算稅捐)x(底價/發包預算)x服務建造費率百分比=原決標金額之勞務費
原決標金額之勞務費+[原決標金額之勞務費x((結算金額-決標金額)/決標金額)]=服務費用
2. 本表為契約之一部分,若有不一致之處,其優先順序優於契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