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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03/18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勞工事務組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10號10樓
聯絡人
黃靖凱先生
聯絡電話
(03) 3381900 # 514
傳真號碼
(03) 3381905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10002952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及所屬機關辦公廳舍搬遷改善工程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其他裝修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3/02 13:30
原公告日期
111/02/23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3.80.15.1
洽辦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76,374,158元
陸佰參拾柒萬肆仟壹佰伍拾捌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桃園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47249811
 廠商名稱
富永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綜甲K字第A01837-006號
 廠商地址
302 新竹縣 竹北市 中興里復興一街185號1樓
 廠商電話
(03) 5513333
 決標金額
76,370,000元
陸佰參拾柒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3/29 - 111/08/29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70715134
 廠商名稱
嘉崴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及所屬機關辦公廳舍搬遷改善工程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富永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序位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76,370,000元
陸佰參拾柒萬元
  決標金額
76,370,000元
陸佰參拾柒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76,370,000元
陸佰參拾柒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嘉崴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76,373,882元
陸佰參拾柒萬參仟捌佰捌拾貳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序位2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陳碧東
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副教授
學歷:
美國麻州大學電機工程博士
2
郭來松
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副教授
學歷:
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博士
3
張良棋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設備保修組組長
學歷:
國防醫學院生命科學學系博士
4
邱憲正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勞工事務組組長
學歷: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化學工程學士
5
王冠洲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副大隊長
學歷: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專科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3/14
決標公告日期
111/03/18
契約編號
1110002952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總決標金額
76,370,000元
陸佰參拾柒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漲跌幅調整幅度
依總指數:2.50%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0.15.1
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附加說明
廠商如認為本案審標/決標/廢標之決定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