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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彙送

公告日: 111/03/17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33.1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單位名稱
典藏展示組
機關地址
239 新北市 鶯歌區 文化路200號
聯絡人
呂翊菁
聯絡電話
(02) 86772727 # 504
傳真號碼
(02) 86774104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YCM1110316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2021臺灣陶藝獎平面文宣品設計製作』第二次變更
決標資料類別
定期彙送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3/16 10:00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YCM109111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59,600元
伍萬玖仟陸佰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鶯歌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屬藝文採購性質,爰採用文化部訂定之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4866344
 廠商名稱
意研堂設計事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35 新北市 中和區 中安街一○四號二樓
 廠商電話
(02) 89218915
 決標金額
151,000元
伍萬壹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3/16 - 111/07/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2021臺灣陶藝獎平面文宣品設計製作』第二次變更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意研堂設計事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59,600元
伍萬玖仟陸佰元
  決標金額
151,000元
伍萬壹仟元
  底價金額
151,000元
伍萬壹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51,000元
伍萬壹仟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3/16
決標公告日期
111/03/17
契約編號
YCM1110316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51,000元
伍萬壹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51,000元
伍萬壹仟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33.1
機關名稱: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附加說明
一、本次契約變更為契約所約定範圍內,因:
(一)110年時受疫情影響展覽期程,已於110年9月29日辦理第1次契約變更,原展覽開展時間由110年12月延至111年4月1日開展,本案相關設計如摺頁、邀請卡、獎狀、專刊等皆須配合開展時程製作;
(二)因臺灣陶藝獎特展之指標性與重要性,並為本館年度重要展覽,新增製作活動教育學習單及語音導覽製作等工作項目;
(三)配合法令變革及著作財產權觀念轉變及法令變革,併同修訂本案著作財產權之授權規定。
綜上,爰辦理本次契約變更。
二、本案係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因主視覺、專刊、摺頁等相關設計等皆由「意研堂設計事業有限公司」設計執行,已充分瞭解熟悉展覽內容及作品,考量整體設計風格調性一致,以及與原有採購之相容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承接廠商辦理採購,符合「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及「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三、原契約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0元正;原契約項目減帳金額新臺幣0元正;新增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15萬9,600元正,本次契約變更累計金額為新臺幣15萬9,600元,符合「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一規定,依該項次核准規定,適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之核准規定。新增契約項目部份已逾公告金十分之一,辦理限制性招標及議價。
四、於111年3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時辦理議價,「意研堂設計事業有限公司」第1次減價書明「願以底價承接」,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2條第2項規定情形,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本案決標。(新增項目之底價為新臺幣15萬1,000元正)
五、本案原契約(案號:YCM1091110)金額為77萬元正,第一次變更金額未變動,第二次變更(案號:YCM1110316)後金額為新臺幣92萬1,000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