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係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擇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或比價。 二、本案於111年2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本局2樓開標室辦理公開招標程序,經上網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僅計有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家廠商於截止收件前將書面投標文件送達本局,開標前經開標人員審查合格投標廠商家數計有1家,因投標廠商未達法定家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本案已先行簽經機關首長核准在案,主持人即宣布進行開標作業程序。 三、採購單位及業務單位分別就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價格文件審查結果,廠商資格、規格、價格文件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主席隨即宣布續行與合格廠商辦理後續階段之報價作業程序。 四、開標作業程序審查結果有效標計有1家合格廠商,因僅1家廠商投標,依限制性招標之議價程序與投標廠商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進行議價,廠商報價金額為新臺幣480元整(採單價決標),在本局採購預算金額以內(每人意外保險金額新臺幣500元整),依規定接續辦理議減價程序;又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4條第3項議價程序規定,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後訂定底價(需求單位依廠商報價金額新幣480元整予以分析成本、市場行情認其報價合理,符合公平合理原則),隨即由開標主持人及需求單位依廠商所報之價格完成核定底價後,接續與廠商辦理議減價程序,限制之減價次數為3次,與廠商進行議減價程序前,請示主持人廠商之報價金額新臺幣480元整有無進入底價,主持人核對底價表後宣布廠商報價在本局核定底價金額新臺幣480元整以內(平核定底價),且無標價偏低之情形,其核定底價金額經監辦單位審核確認無誤後,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規定,宣佈決標於該廠商。 五、預計辦理投保意外保險人數經業務單位確認實際投保人數為611人,每人意外保險決標單價金額新臺幣480元整,契約價金為新臺幣29萬3,28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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