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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02/22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33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文創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謝恒明
聯絡電話
(07) 2225136 # 8934
傳真號碼
(07) 2288939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0078-1-2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愛河流域(大港橋至建國橋段)光環境營造計畫財物採購案第一次契約變更(新增項目新增單價)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3.97.11.3
洽辦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110078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6,166,192元
陸佰壹拾陸萬陸仟壹佰玖拾貳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3.15.8
交通部觀光局
16,166,192元

陸佰壹拾陸萬陸仟壹佰玖拾貳元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高雄市-前金區,高雄市-鹽埕區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特別預算類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特別預算金額: 16,166,192元
陸佰壹拾陸萬陸仟壹佰玖拾貳元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變更契約採議定書方式辦理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4975678
 廠商名稱
台灣昕諾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園區街3之1號15樓之1
 廠商電話
(0922) 532225
 決標金額
13,763,200元
參佰柒拾陸萬參仟貳佰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1/10 - 111/03/1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1(共同投標廠商)
 廠商代碼
22466760
 廠商名稱
合敬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42 新北市 新莊區 五權一路三號四樓之九
 廠商電話
(02) 22995145
 決標金額
2,236,800元
貳拾參萬陸仟捌佰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1/10 - 111/03/1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愛河流域(大港橋至建國橋段)光環境營造計畫財物採購案第一次契約變更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台灣昕諾飛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3,906,158元
參佰玖拾萬零陸仟壹佰伍拾捌元
  決標金額
13,763,200元
參佰柒拾陸萬參仟貳佰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國大陸(Mainland China)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432,000元
肆拾參萬貳仟元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2,331,200元
貳佰參拾參萬壹仟貳佰元

 得標廠商2
 得標廠商
合敬企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260,034元
貳拾陸萬零參拾肆元
  決標金額
2,236,800元
貳拾參萬陸仟捌佰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國大陸(Mainland China)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2,236,800元
貳拾參萬陸仟捌佰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2/16
決標公告日期
111/02/22
契約編號
111高市文契字第110078-1號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6,004,530元
陸佰萬零肆仟伍佰參拾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6,000,000元
陸佰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7.33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附加說明
本案原契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0,000,000元,第一次變更契約為加帳金額為20,000,000元【原契約項目數量(含原契約單價)追加金額為3,833,808元,新增項目新增單價16,166,192元(議價金額),無減帳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