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111年1月13日上午10:30第1次開標,本案投標廠商計4家,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4家,審標結果2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其餘 0 家不合格。最低報價廠商証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標價新臺幣(下同)76萬5,660 元整,低於底價80%,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宣布保留決標。 2、臺北裝修區臺完成底價檢討會議後,研議本案有請最低標廠商証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書面說明之必要,並請証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1月18日下午17:00前提出書面說明。 3、証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於111年1月13日提出書面回覆說明。 4、111年1月17日依臺北裝修區臺第1115001052號核准簽奉准同意最低標廠商証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繳交差額保證金後決標於該公司。 5、111年1月20日通知証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限期7日內(1月27日下午17:00前)完成繳交差額保證金新臺幣3萬9,620元整。 6、111年1月22日証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繳交差額保證金新臺幣3萬9,620元整。 7、111年1月26日主持人確認最低標廠商証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繳交差額保證金,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四程序三宣布決標於証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底價新臺幣壹佰萬陸仟陸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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