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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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案號 |
LA0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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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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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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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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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名稱 |
「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特定區區段徵收案家具暫置倉儲統包工程」第1次變更設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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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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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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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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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複數決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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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共同投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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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其他裝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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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統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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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一)技術:本案施工團隊的專業能力、施工方式、計畫之完整性與對本案工程之瞭解程度等,將與工程履約期限密切相關,如以最低標方式辦理本案,以價格決定得標廠商,不僅履約條件僵化,亦無法擇定條件與能力符合本案需求之廠商。(二)品質:施工團隊及其分包商除技術須符合本案需求,亦需要高品質的協調介面、品質管理、精密度與穩定性,方得發揮最佳工作效能。(三)管理:施工團隊的組織架構、人員素質及組成人員管理,將提供本案工程技術面的服務;有關工作介面處理、期程管理、安全衛生管理、安全維護等工區管理,將協調與解決工區問題掌握期程;有關會計制度、財務狀況、財務管理、計畫管理能力等廠商制度管理,將奠定本案工程履約的基礎能力。(四)商業條款:其履約內容倘不考慮施工團隊差異性,廠商逕依招標所附工程書圖履約,將無法於招標階段瞭解評比其人力素質與專業技術等差異,同時也涉及履約期間及時解決問題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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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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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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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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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
自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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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原公告案號:1100802-AA1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變更設計案由地政局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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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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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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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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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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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641,000元
陸拾肆萬壹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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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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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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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地點(含地區) |
桃園市-大園區,桃園市-蘆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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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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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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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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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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