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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02/10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5.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單位名稱
設備保修組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10號10樓
聯絡人
傅任斌先生
聯絡電話
(03) 3381900 # 408
傳真號碼
(03) 3385969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10000517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1年度桃園市南區環保車輛輪胎維修開口契約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61 橡膠輪胎和內胎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1/27 14:00
原公告日期
111/01/2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8,040,000元
零肆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中壢區,桃園市-平鎮區,桃園市-龍潭區,桃園市-楊梅區,桃園市-新屋區,桃園市-觀音區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0487166
 廠商名稱
宏昱輪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514 彰化縣 溪湖鎮 中山里成功路429號1樓
 廠商電話
(04) 8855182
 決標金額
3,819,000元
捌拾壹萬玖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1/28 - 111/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45046001
 廠商名稱
金利輪胎行(獨資)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320 桃園市 中壢區 三民里中正路716號1樓
 廠商電話
(03) 4922134
 決標金額
3,819,000元
捌拾壹萬玖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1/28 - 111/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1年度桃園市南區環保車輛輪胎維修開口契約
 單位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宏昱輪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3,939,600元
玖拾參萬玖仟陸佰元
  決標金額
3,819,000元
捌拾壹萬玖仟元
  底價金額
3,819,000元
捌拾壹萬玖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3,819,000元
捌拾壹萬玖仟元

 得標廠商2
 得標廠商
金利輪胎行(獨資)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3,979,800元
玖拾柒萬玖仟捌佰元
  決標金額
3,819,000元
捌拾壹萬玖仟元
  底價金額
3,819,000元
捌拾壹萬玖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3,819,000元
捌拾壹萬玖仟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1/27
決標公告日期
111/02/10
執行現況
全案已決標
契約編號
1110000517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7,638,000元
陸拾參萬捌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7,638,000元
陸拾參萬捌仟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案係開口合約,決標金額為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乘以承攬百分比。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0.15.1
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複數決標,依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
2.廠商如認為本機關就本審標/決標/廢標之決定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