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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彙送

公告日: 111/01/28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2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昆陽街161-2號
聯絡人
龔柏崴
聯絡電話
(02) 27877849
傳真號碼
(02) 26531309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1TFDA-DF-01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1年度「氣動攪拌機、200公升桶專用台車架、200公升/80公升/30公升原料暫存桶」
決標資料類別
定期彙送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12 滾壓, 拉拔, 摺疊製鋼鐵製品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1/14 10:00
原公告日期
111/01/06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721,000元
貳萬壹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三峽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4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90827093
 廠商名稱
安邑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豐勢路一段379巷六弄25號
 廠商電話
(04) 25630570
 決標金額
548,000元
肆萬捌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1/20 - 111/06/19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23571537
 廠商名稱
彌之賀工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29110961
 廠商名稱
永烜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22063008
 廠商名稱
商裕機械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1年度「氣動攪拌機、200公升桶專用台車架、200公升/80公升/30公升原料暫存桶」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安邑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548,000元
肆萬捌仟元
  決標金額
548,000元
肆萬捌仟元
  底價金額
692,160元
玖萬貳仟壹佰陸拾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548,000元
肆萬捌仟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彌之賀工業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605,000元
萬零伍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永烜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668,500元
陸萬捌仟伍佰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商裕機械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678,000元
柒萬捌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1/20
決標公告日期
111/01/28
契約編號
111TFDA-DF-010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692,160元
玖萬貳仟壹佰陸拾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548,000元
肆萬捌仟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A.21.2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附加說明
本案計有4家廠商投標,經審查資、規格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其中「安邑機械科技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548,000元整最低,且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高於百分之七十),檢討底價無偏高情形,爰依「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規定,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限期廠商提出說明,依限提出說明且說明合理者,照價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並依鈞長批示之日期為決標日,另做決標紀錄;說明不合理或未於期限內提出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主持人當場封存底價並宣佈保留決標。案經請購單位審查,認定廠商說明尚屬合理,無須通知廠商繳交差額保證金,建議照價決標予該廠商,本案於111年1月20日簽奉核准,同意以新臺幣548,000元整低於核定底價新臺幣692,160元整(比率約為79.17%),決標予「安邑機械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