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 本案屆投標截止收件時間110年11月23日下午5時止,查以郵遞或專人方式將投標文件送達於招標機關指定之場所之廠商4家,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廠商0家,合計本案投標廠商計4家。經開標前投標文件審查結果合格投標廠商計4家。 二、 本案依投標須知貳、十一、(一) 最低標決標及(三)規定本採購案限定得標家數上限為2家。 三、 「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結果4家廠商審查合格。「價格文件審查」結果:4家廠商審查合格。 四、 「尚宏汽車電機行」報價新臺幣552,500元整最低,且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但在底價百分之七十以上,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情形,主持人當場請廠商提出低投標價理由書,該廠商依規定提出低投標價理由書。本機關(經業務單位確認)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最低標廠商總標價態樣」項次四之「機關執行程序」處理方式一規定,認為該說明合理,無須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該廠商。惟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通過,故經主持人當場依本案決標原則規定宣布保留決標。 五、 另依序洽其他合格標廠商「玉珍汽車修護保養有限公司」表示願按該決標價承作,主持人當場限時廠商15分鐘(10:54~11:09)內提出低投標價理由書,廠商依限於10:58分提出說明。本機關(經業務單位確認)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最低標廠商總標價態樣」項次四之「機關執行程序」處理方式一規定,認為該說明合理,無須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該廠商。惟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通過,故經主持人當場依本案決標原則規定宣布保留決標。故本項次已達得標家數上限(2家)。後經確認符合投標須知可決標條件,於110年12月6日決標予該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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