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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01/04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15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民族路57號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2) 29532111 # 4008
傳真號碼
(02) 29519137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0-13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1年一般廢棄物調度處置租用重機械(開口契約)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其他通用機具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0/10/22 14:30
原公告日期
110/10/13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5,500,000元
伍拾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全區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3296960
 廠商名稱
俊民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忠孝東路6段378號
 廠商電話
(02) 27864786
 決標金額
5,220,000元
貳拾貳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1/01 - 111/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97245038
 廠商名稱
滿通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05719190
 廠商名稱
旭原開發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1年一般廢棄物調度處置租用重機械(開口契約)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俊民工程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5,260,000元
貳拾陸萬元
  決標金額
5,220,000元
貳拾貳萬元
  底價金額
5,225,000元
貳拾貳萬伍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5,220,000元
貳拾貳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滿通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5,450,000元
肆拾伍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旭原開發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5,340,000元
參拾肆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0/12/30
決標公告日期
111/01/04
契約編號
110-130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5,225,000元
貳拾貳萬伍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5,220,000元
貳拾貳萬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一)本採購為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50萬元整。
(二)本採購屬履約地點、時間及數量不確定性之開口契約,其計價方式係依實際供應數量結算,並依下列規定申請履約價金給付:
1.依實際施作或供應數量結算,以本契約「經費分析表」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數量給付,但屬經費分析表所列重量單位(如公噸)之項目部分者已內含量化、數化單位(如車/小時、片/日、車次等)之項目部分契約價金,不得再依量化、數化單位項目及單價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契約價金。
2.工作時間自報到或進場時間起算,以小時計算,工作未滿30分鐘者(含30分鐘),不予計價,超過30分鐘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
3.本契約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數量總計金額逾預算金額時,廠商應徵得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並應辦理契約變更,據以給付逾越該額度之契約價金;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而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數量總計金額在預算金額以下,且屬其既有項目之加減價者,得不另辦理契約變更。
4.契約所附之「經費分析表」,其「數量」為估計數,不得視為廠商完成履約所須供應或施作之實際數量,未列入前述「經費分析表」之項目,其已於本契約載明應由廠商施作或供應或為廠商完成履約所必須者,仍應有廠商負責供應或施作,不得據以請求加價。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15
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尚在保留決標期限內,機關確認符合投標須知壹、六、(二)、2所列可決標條件(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爰以110年12月30日為本採購案決標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