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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0/12/30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地政資訊科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
聯絡人
王俊程先生
聯絡電話
(03) 3322101 # 5318
傳真號碼
(03) 3393625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01115-3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及所屬各地政事務所111年度地政資訊設備維護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資料處理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0/12/08 09:30
原公告日期
110/12/01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3.80.16
洽辦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6,776,400元
柒拾柒萬陸仟肆佰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全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4542716
 廠商名稱
精誠科技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瑞光路318號6樓
 廠商電話
(02) 87986668
 決標金額
6,382,000元
參拾捌萬貳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1/01 - 111/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僱用員工總人數
347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0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5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及所屬各地政事務所111年度地政資訊設備維護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精誠科技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序位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6,760,000元
柒拾陸萬元
  決標金額
6,382,000元
參拾捌萬貳仟元
  底價金額
6,382,000元
參拾捌萬貳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6,382,000元
參拾捌萬貳仟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宋南國
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內政部(資訊中心)
職稱:技正
所任工作:社會救助及福利、兒少及家暴、戶役政、地政、國土、社政等政府資訊系統推動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碩士
2
周立德
國立中央大學特聘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中華工學院 (資訊工程學系)
職稱:副教授
所任工作:執行資訊領域(包含資訊服務與應用、人工智慧、雲端運算、網路規劃與管理、網路維運、網路治理、網站營運、社群網路、網路通訊、無線網路、寬頻網路、資訊系統、無線感測網路、網路安全) 教學及研究
學歷:
國立臺灣工業技術學院電子工程研究所博士
3
洪國興
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台北市監理處(電子作業室)
職稱:主任
所任工作:資訊系統開發建置、整理資訊規劃、系統整合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所博士
4
馬玉珍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地政資訊科科長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地政系學士
5
高鈺焜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副局長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0/12/27
決標公告日期
110/12/30
契約編號
1101115-3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6,382,000元
參拾捌萬貳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6,382,000元
參拾捌萬貳仟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0.16
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附加說明
廠商如認為本案審標/決標/廢標之決定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地政資訊科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