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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0/12/03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15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低碳社區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民族路57號
聯絡人
丁小姐(低碳中心)/蔡先生(秘書室)
聯絡電話
(02) 29532111 # 3220
傳真號碼
(02) 29555832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0-110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1年度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暨淨零碳推動計畫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ll條規定:「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應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
2、本採購履約事項如涉及「Jl0l020病媒防治業。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請於招標文件妥為規定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之資格條件,以免得標廠商違反上開規定。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0/10/21 14:30
原公告日期
110/10/1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5,000,000元
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全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8871463
 廠商名稱
巴傑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南京東路3段217號9樓之2
 廠商電話
(02) 25466578
 決標金額
5,000,000元
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0/12/02 - 111/12/23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1年度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暨淨零碳推動計畫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巴傑股份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5,000,000元
萬元
  決標金額
5,000,000元
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5,000,000元
萬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王美文
已退休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碩士
2
柯明賢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副教授
學歷:
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博士
3
陳律言
國立聯合大學副教授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博士
4
葉佳宗
國立臺北大學助理教授
學歷:
國立台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博士
5
鄭博雄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事業廢棄物管理科科長
所任工作:事業廢棄物管理科科長
6
鄧筱光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環境庶務科科長
所任工作:環境庶務科科長
7
李俊毅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低碳社區發展中心主任
所任工作:低碳社區發展中心主任
8
朱益君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副局長
所任工作:副局長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0/12/02
決標公告日期
110/12/03
契約編號
110-110
是否刊登公報
總決標金額
5,000,000元
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15
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廠商計1家,經「開標前投標文件審查」結果合格投標廠商計1家,經基本文件及資格文件審查結果1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二、另於110年11月16日下午2時30分召開評選會議,「巴傑股份有限公司」徵得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決定為第1序位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
三、依投標須知規定本案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1年5月1日止,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投標須知」重要條款六(二)所列條件之ㄧ者即決標,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前述條件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四、惟議價前經機關(業務單位)確認,本案符合符合「投標須知」重要條款六(二)1條件,爰逕行辦理決標程序。
五、依投標須知規定本案議價範圍為「商議廠商投標文件中之內容,但不含價格」,有關「商議廠商投標文件中之內容」,詳如「依委員意見修正及廠商自願承諾事項表」,廠商同意就其內容辦理,符合本案決標原則規定,故主持人當場依規定宣布決標予「巴傑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