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依本館營運行政組110年10月26日第1103463436號簽奉核可與廠商「富陽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辦理限制性招標議價事宜。 二、於110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2時辦理議價: (一)議約:廠商同意「『110年度建物安全提升工程』第二次變更」之契約條款及招標文件內容。 (二)議價: 1.本採購案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02萬5,085元正;分為 ①新增項目:新臺幣169萬943元(須議價)、②原契約項目:新臺幣133萬4,142元(不須議價)。 2.新增項目之議價過程:「富陽營造工程有限公司」第1次減價書明「願以底價承作」,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2條第2項規定情形,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布本案決標。(新增項目之底價為新臺幣160萬6,000元正) (三)採購金額為:302萬5,085元正〔169萬943元(須議價)+133萬4,142元〕; 總決標金額為:294萬142元正〔160萬6,000元(議價後)+133萬4,142元〕。 三、決標後,以〔①新增項目之加帳金額(議價後)為160萬6,000元正、②原契約加帳金額(不須議價,133萬4,142元)、③原契約減帳金額(-54萬1,060元)及④第一次變更後之契約金額(2,205萬214元)〕,合計為第二次變更後之契約價金總額(即為①+②+③+④),為2,444萬9,296元正(含稅)。 四、本公告之「履約起迄日期:110/04/14-110/11/19(預估) 。」係為預估,契約期程說明如下: (一)第一期工程: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竣工。另承商於服務建議書及評選時可提出第二期工程工項調整及提前施作規畫,以不影響館方營運為原則,並由館方依現況確認調整之工項,提前施作所需工期由雙方協議之,惟調整之工程價金將依經費到位情形給付。 (二)第二期工程: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80日曆天竣工,預計開工日期為110年9月1日,預計竣工日為110年11月19日(預估值)。 (三)本次變更不涉及工期調整。 五、原契約(YCM1100304)金額為新臺幣2,227萬2,366元正;第一次變更後,契約價金為新臺幣2,205萬214元正;第二次變更(YCM1101102)後,契約價金為新臺幣2,444萬9,296元正(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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