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案屬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財物採購,依採購法第49條及第93條之1規定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另配合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9條之規定,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分兩階段辦理開標、決標,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之原住民廠商辦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仍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進行比價或議價。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本案投標廠商計5家,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5家。 3.電子審標結果,廠商「協立土木包工業」、「奕捷企業社」為原住民廠商,其餘廠商為非原住民廠商。 4.第1階段就2家原住民廠商開標結果,廠商「奕捷企業社」報價新臺幣471,600最低,惟高於本所核定底價,因廠商登地址位於南投縣,開標此持人依投標須知第36點規定通知廠商以傳真方式辦理優先減價。廠商傳真優先減價報價為新臺幣468,800元,仍高於本所核定底價,主持人當場宣布通知投標原住民廠商於10月29日下午14時30分至本所辦理減價。 5.10月29日下午14時30分辦理原住民廠商現場減價結果,廠商「奕捷企業社」未派員出席減價會議,依通知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廠商「協立土木包工業」報價經減價後為458,000元,高於本所核定底價,主持當場宣布進入第2階段就所有投標廠商辦理電子開標。 6.第2階段所有投標廠商辦理開標結果,廠商「安聯金屬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389,520元,低於本所核定底價新臺幣452,980元,經開標主持人當場宣布決予該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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