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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0/11/01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4.97.66
機關名稱
新竹縣尖石鄉新樂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13 新竹縣 尖石鄉 新樂村1鄰10號
聯絡人
鄧春菊
聯絡電話
(03) 5841500 # 310
傳真號碼
(03) 5842494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slaq110007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新樂國民小學擴建中央廚房工程採購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教育用建築工程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相關標準。(二)供餐數:含鄰近學校尖石國小及嘉興國小,總供餐約300人(三)內外動線須符合廚房作業需求(四)通風採光良好(五)周邊景觀美化設計宜人(六)與鄰近校舍外觀協調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0/10/27 13:00
原公告日期
110/10/21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4,101,785元
肆佰壹拾萬零壹仟柒佰捌拾伍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4,101,785元

肆佰壹拾萬零壹仟柒佰捌拾伍元
履約地點
新竹縣尖石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竹縣-尖石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4724167
 廠商名稱
新盛嘉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綜丙H字第H00672-000號
 廠商地址
238 新北市 樹林區 學勤路257號8樓
 廠商電話
(02) 26802888
 決標金額
14,101,785元
肆佰壹拾萬零壹仟柒佰捌拾伍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0/10/27 - 111/06/3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新樂國民小學擴建中央廚房工程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新盛嘉工程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4,101,785元
肆佰壹拾萬零壹仟柒佰捌拾伍元
  決標金額
14,101,785元
肆佰壹拾萬零壹仟柒佰捌拾伍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4,101,785元
肆佰壹拾萬零壹仟柒佰捌拾伍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湯友正
講師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中原大學建築學系
職稱:兼任講師
所任工作:講師
2
陳英峯
建築師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陳英峯建築師事務所
職稱:建築師
所任工作:建築師
3
徐榮春
校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興國小
職稱:校長
所任工作:校務推動
4
陳智明
校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尖石國小
職稱:校長
所任工作:校務推動
5
田文卿
教導主任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新樂國小
職稱:教導主任
所任工作:課程規劃
6
高文良
校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新樂國小
職稱:校長
所任工作:校務推動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0/10/27
決標公告日期
110/11/01
契約編號
slaq110007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總決標金額
14,101,785元
肆佰壹拾萬零壹仟柒佰捌拾伍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得標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44.97.66
機關名稱:新竹縣尖石鄉新樂國民小學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