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次契約變更為契約所約定範圍內,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展覽延後開展,展覽期間也有所異動,致有增加(一)保險期間延長加保費用、(二)佈卸展人力費用、(三)受疫情影響之倉儲費用;爰辦理第一次變更。 二、本案係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因原委託廠商「達奇藝術管理有限公司」已具充分瞭解並熟悉本展覽作品之運送及各作品構成及脆弱點之故,有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三、原契約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0元正;原契約項目減帳金額新臺幣0元正;新增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22萬1,550元正,本次契約變更累計金額為新臺幣22萬1,550元正,符合「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一規定,依該項次核准規定,適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之核准規定。新增契約項目部份已逾公告金十分之一,辦理限制性招標及議價。 四、於110年8月31日(星期二)下午3時辦理議價,「達奇藝術管理有限公司」第1次減價格後之標價為新臺幣20萬元正,平本館底價,主持人當場宣布本案決標。 五、本館底價為新臺幣20萬元正(含稅)。 六、期程要求:本次變更依原契約期程修訂,並延長至111年4月22日。 七、本案原契約(案號:YCM1100318)金額為48萬元正,第一次變更(案號:YCM1100831)後金額為新臺幣68萬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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