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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0/08/18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8.52
機關名稱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單位名稱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工務課)
機關地址
545 南投縣 埔里鎮 中山路二段239號
聯絡人
林筱蓓
聯絡電話
(049) 2984040 # 135
傳真號碼
(049) 2990967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0120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埔里地區桃米、成功、溪南社區道路改善工程(一、二期)委託設計監造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工程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0/08/10 10:00
原公告日期
110/07/29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3,677,650元
陸拾柒萬柒仟陸佰伍拾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3.1.2
內政部營建署
3,677,650元

陸拾柒萬柒仟陸佰伍拾元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南投縣-埔里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8563698
 廠商名稱
泰毅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551 南投縣 名間鄉 松山村松嶺街46巷31號2樓
 廠商電話
(04) 22618452
 決標金額
3,493,768元
肆拾玖萬參仟柒佰陸拾捌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0/08/17 - 110/09/17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埔里地區桃米、成功、溪南社區道路改善工程(一、二期)委託設計監造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泰毅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3,677,650元
陸拾柒萬柒仟陸佰伍拾元
  決標金額
3,493,768元
肆拾玖萬參仟柒佰陸拾捌元
  底價金額
3,493,768元
肆拾玖萬參仟柒佰陸拾捌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3,493,768元
肆拾玖萬參仟柒佰陸拾捌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黃銘巖
永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土木技師兼任負責人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永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職稱:土木技師兼任負責人
所任工作:水土保持工程及野溪治理規劃設計及監造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碩士
2
莊栢椿
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南投縣政府(工務處)
職稱:技正
所任工作:道路、橋梁工程、防洪工程、排水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及施工管理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南投縣政府(工務處)
職稱:科長
所任工作:防洪工程、排水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及施工管理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學系碩士
3
邱帥倫
公務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埔里鎮公所
職稱:農觀課長
所任工作:農業、觀光
4
黃木良
公務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埔里鎮公所
職稱:工務課長
所任工作:工務
5
劉政道
公務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埔里鎮公所
職稱:主任秘書
所任工作:秘書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0/08/17
決標公告日期
110/08/18
契約編號
110120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3,493,768元
肆拾玖萬參仟柒佰陸拾捌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3,493,768元
肆拾玖萬參仟柒佰陸拾捌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48.52
機關名稱: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