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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0/06/10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00.31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地址
201 基隆市 信義區 信二路268號
聯絡人
陳維倫
聯絡電話
(02) 24292525 # 2822
傳真號碼
(02) 24237376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T1100325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救護車委外服務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陸地運輸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0/05/10 10:00
原公告日期
110/04/27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617,000元
陸拾壹萬柒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基隆市-全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13063288
 廠商名稱
九九九救護車事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環河路291-1號
 廠商電話
(02) 29664000
 決標金額
1,400,000元
肆拾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0/08/01 - 113/07/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救護車委外服務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九九九救護車事業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序位第一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455,300元
肆拾伍萬伍仟參佰元
  決標金額
1,400,000元
肆拾萬元
  底價金額
1,400,000元
肆拾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400,000元
肆拾萬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葉國樑
已退休
學歷:
美國佛羅里達大學衛生科學教育哲學博士衛生科學教育哲學博士
2
譚開元
已退休
學歷:
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醫院行政科學碩士、國防醫學院公共衛生研究所碩士
3
潘奇
已退休
學歷:
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碩士
4
吳明彥
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秘書長
學歷:
美國加州大學碩士碩士
5
宋海呈
總務室主任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職稱:總務室主任
所任工作:管理總務室業務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土木所碩士
6
李玲美
秘書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職稱:秘書
所任工作:協助醫院業務
學歷:
國立陽明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碩士
7
羅景全
副院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臺北榮民總醫院
職稱:胃腸科主治醫師
所任工作:醫生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職稱:副院長
所任工作:醫院管理
學歷:
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系學士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0/06/07
決標公告日期
110/06/10
契約編號
T1100325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400,000元
肆拾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400,000元
肆拾萬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依實做實銷付款核銷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A.21.100.31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附加說明
一、本案於本(110)年5月10日上午10時假本院總務室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投標廠商1家(1號廠商-九九九救護車事業有限公司),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1家,經資格審查後,資格審查合格。
二、旨揭採購案計有1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參與評選,並經本院於110年5月17日召開評選委員會,評選結果如下:經個別委員分別評分後,編號1號廠商九九九救護車事業有限公司總平均評分為81.7分,總序位合計數為4;經出席委員全數同意通過為優勝廠商,議價序位第一為1號廠商,並將評選結果簽報首長,俟首長同意後,函請廠商辦理議價(約)。
三、本案於本(110)年6月7日上午10時假本院總務室會議室辦理議價,序位第一廠商九九九救護車事業有限公司報價減價後願以底價承作,底價為新臺幣1,400,000元,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決標。
四、另議約內容,廠商全數同意納入契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