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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0/05/17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2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昆陽街161-2號
聯絡人
李靜雯
聯絡電話
(02) 27877847
傳真號碼
(02) 26531309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0TFDA-A-722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0年度分析檢驗用物品」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基本化學產品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0/04/13 14:00
原公告日期
110/03/29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6,700,000元
柒拾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南港區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8685123
 廠商名稱
台灣賽默飛世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洲子街85號6樓之1
 廠商電話
(09) 21695058
 決標金額
2,412,371元
肆拾壹萬貳仟參佰柒拾壹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0/04/27 - 110/12/15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12698994
 廠商名稱
又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民生東路1段58號9樓之1
 廠商電話
(02) 21001008
 決標金額
3,872,222元
捌拾柒萬貳仟貳佰貳拾貳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0/04/27 - 110/12/15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2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分項一:化學分析檢驗用物品
 單位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台灣賽默飛世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492,784元
肆拾玖萬貳仟柒佰捌拾肆元
  決標金額
2,412,371元
肆拾壹萬貳仟參佰柒拾壹元
  底價金額
2,412,371元
肆拾壹萬貳仟參佰柒拾壹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美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2,412,371元
肆拾壹萬貳仟參佰柒拾壹元

第2品項
 品項名稱
分項二:生物分析檢驗用物品
 單位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又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4,100,000元
壹拾萬元
  決標金額
3,872,222元
捌拾柒萬貳仟貳佰貳拾貳元
  底價金額
3,872,222元
捌拾柒萬貳仟貳佰貳拾貳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英國(United Kingdom)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3,872,222元
捌拾柒萬貳仟貳佰貳拾貳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0/04/27
決標公告日期
110/05/17
執行現況
全案已決標
契約編號
110TFDA-A-722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6,284,593元
貳拾捌萬肆仟伍佰玖拾參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6,284,593元
貳拾捌萬肆仟伍佰玖拾參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A.21.2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附加說明
1. 本案計費方式依交付品項之新臺幣含稅單價乘以決標打折比例,若非整數則計
算至小數點第1位,再作四捨五入之處理,以此作為各品項之單價調整後價格,再乘以數量後作為給付金額。

2. 本案以打折比例為決標基準,囿於系統因素,無法以打折比例表示實際情形,故廠商投標金額、決標金額、底價金額均以預算金額除以公告之打折比例後,再乘以報價之打折比例、決標之打折比例或核定底價之打折比例表示。

3. 本案全案於110年4月27日決標。
分項1預算金額新臺幣2,600,000元整,廠商投標打折比例93%,決標打折比例90%,核定底價打折比例90%;
分項2預算金額新臺幣4,100,000元整,廠商投標打折比例90%,決標打折比例85%,核定底價打折比例85%;

4.本案係屬開口合約,全案履約期限:110年04月27日至110年12月15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各分項預算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