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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7/01/17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工務課廖建蓬先生
聯絡電話
(02) 22732000 # 277
傳真號碼
(02) 22732044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61201A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新北市土城區107年度照明設備維護及新設工程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電力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6/12/12 14:30
原公告日期
106/12/0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3.82.76
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616,000元
陸拾壹萬陸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土城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6333858
 廠商名稱
震宇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28136035
 廠商名稱
麗景興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36 新北市 土城區 中央路2段350號2樓
 廠商電話
(02) 22606007
 決標金額
1,880,000元
捌拾捌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7/01/01 - 108/01/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30918458
 廠商名稱
直大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新北市土城區107年度照明設備維護及新設工程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麗景興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880,000元
捌拾捌萬元
  決標金額
1,880,000元
捌拾捌萬元
  底價金額
2,367,500元
參拾陸萬柒仟伍佰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880,000元
捌拾捌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震宇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358,486元
參拾伍萬捌仟肆佰捌拾陸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直大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388,000元
參拾捌萬捌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6/12/20
決標公告日期
107/01/17
契約編號
未編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2,367,500元
參拾陸萬柒仟伍佰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880,000元
捌拾捌萬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採購案之屬開口契約,依招標文件約定採購總金額上限為2,616,000元正,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並採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給付價金,故本案訂約時係以採購上限金額做為契約金額。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得標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76
機關名稱: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附加說明
1.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經洽辦機關檢討其底價無偏高情形且認為該標價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依規定須限期通知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查該廠商已於投標文件內提出低投標價理由書並表示該書已有說明無須再補充,洽辦機關認為該說明合理,故保留決標予該廠商。
2.本採購案預算尚未全數完成立法程序,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7年1月31日止;預算尚未全數完成立法程序部分,已於106年12月20日經洽辦機關簽報主管後同意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