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至截止收件日106年4月25日17時00分止,計1家廠商:福恩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投標。 二、開標前審查:有效標1家,無效標0家。 三、本案於已招標作業簽核奉准並於招標公告載明: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依實際投標廠商家數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四、本案第1次招標未達3家廠商投標,承上開辦理限制性招標 五、開標過程: (一)價格審查:合格標價2家(實菖機械有限公司標價25萬2,000元整、福恩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標價24萬4,831元整)、不合格標價0家。 (二)價格審查:合格標價2家(實菖機械有限公司標價25萬2,000元整、福恩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標價24萬4,831元整)、不合格標價0家。 (三)福恩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標價24萬4,831元整,為最低標價,低於底價36萬5,000元整以內,為底價之67.07%。 (四)開標主持人依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處理程序項次五辦理: 1.最低標廠商總標價態樣: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慮或其他特殊情形。 2.機關執行程序:主持人當場要求廠商5日內提出說明及決標保留。 3.廠商於當日16:30提出書面說明,經主持人審視廠商說明認為該說明合理,無需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 4業經107年1月10日簽文(1075000087),簽奉核准,依上開辦理決標事宜。 決標: 一、決標前查詢最低標價廠商非政府拒絕往來廠商。 二、福恩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價24萬4,831元整,為最低標價,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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