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案採單價決標並採複數決標,單項類別非最低標價廠商,如填寫「廠商跟進承諾單」,同意按最低決標價全部單價跟進承作,得同時為得標廠商,故有數家廠商同為得標廠商之情形。因系統會合計底價金額 及總決標金額 ,致金額無法正確填入,特此說明。 2.財團法人台北市瑠公農業產銷基金會、振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堂庭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騰德姆斯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達審查標準所定及格分數。 3.「騰德姆斯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每件報價新臺幣3,600元整最低,低於核定底價每件4,200元整,經主持人當場宣布以每件3,600元整決標。經詢非最低標廠商「財團法人台北市瑠公農業產銷基金會」、「振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堂庭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同意按最低標決標價全部單價跟進承作,廠商均表示同意跟進,主持人當場宣布「台北市瑠公農業產銷基金會」、「振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堂庭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騰德姆斯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廠商同時為得標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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