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20萬元正。 二、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120萬元正為本機關106年度預算剩餘數,為預估值。如經刪減,以刪減後之預算數為執行數。新臺幣100萬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三、本採購案係採單價決標,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單價金額為新臺幣3,303元正。 四、本採購案決標原則: (一)最低標決標。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 (三)依政府採購法第96條及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規定,提供「優先決標」予環境保護產品廠商。若無環境保護產品廠商投標或有環境保護產品廠商投標,惟最後放棄議價或未進入決標程序之情形,最後則由一般廠商(非環境保護類產品廠商)得標。 五、本案3家投標廠商,均未檢附環保產品證明文件,故由一般廠商(非環境保護類產品廠商)得標。 六、決標金額為新臺幣176萬4,900元正(以預估需求數量666件估算,每件2,650元) 。 七、本館底價為新臺幣199萬8,000元正,即以預估需求數量666件估算,每件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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