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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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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5.57
機關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單位名稱
財政暨行政課
機關地址
369 苗栗縣 卓蘭鎮 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課員 黃乾坤
聯絡電話
(04) 25892101 # 133
傳真號碼
(04) 25894516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60927001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更正序號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西坪里、豐田里、新厝里及鎮公所等四處LED電視牆租賃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6/10/18 13:30
原公告日期
106/10/17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700,000元
柒拾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3.13.20.13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2,700,000元

柒拾萬元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苗栗縣-卓蘭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7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70691219
 廠商名稱
新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53894817
 廠商名稱
偉晨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53039139
 廠商名稱
鎂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24430959
 廠商名稱
比特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5
 廠商代碼
28619270
 廠商名稱
台積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6
 廠商代碼
28521993
 廠商名稱
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永安里國安一路208巷6號
 廠商電話
(04) 26335858
 決標金額
997,560元
玖萬柒仟伍佰陸拾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7/02/01 - 108/06/3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7
 廠商代碼
24239524
 廠商名稱
耀輝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西坪里、豐田里、新厝里及鎮公所等四處LED電視牆租賃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997,560元
玖萬柒仟伍佰陸拾元
  決標金額
997,560元
玖萬柒仟伍佰陸拾元
  底價金額
2,430,000元
肆拾參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997,560元
玖萬柒仟伍佰陸拾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新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160,000元
壹拾陸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偉晨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250,000元
貳拾伍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鎂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890,000元
捌拾玖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4
  未得標廠商
比特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354,400元
參拾伍萬肆仟肆佰元
  未得標原因
審標不合格且未得標之其他原因 :缺會員證及切結書不合格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5
  未得標廠商
台積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025,000元
零貳萬伍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6
  未得標廠商
耀輝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780,000元
柒拾捌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公告更正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6/12/06
原決標公告日期
106/12/18
決標公告日期
106/12/19
契約編號
106092700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2,430,000元
肆拾參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997,560元
玖萬柒仟伍佰陸拾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節錄106年10月27日喬字第1060001號函之重點:說明一.本案為租賃案非買斷案,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案產品編列六十個月的租賃堪用期,本案租期僅十八個月,租賃期滿後產品仍有殘餘價值,可做它用本案投入成本1,751,848元,租期收入997,560元,設備殘值927,080元,利潤172,792元(附件1.2.3.4.5.)。說明二.本案編列造價預算高於台銀共同供應契約價格標準(附件6),也高於一般民間公司行號的交易價格標準(附件7),故無價格偏低影響品質之虞。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得標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45.57
機關名稱: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附加說明
1.106年10月18日13時30分開標,本案投標廠商計7家,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7家,審標結果6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其餘1家不合格。最低標廠商標價低於底價7成,另2家(次低標及次次低標)標價金額介於底價7成至8成間,本案保留決標。請需求單位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2.106年10月24日卓鎮財字第1060013347號函,需求單位請最低標廠商於106年10月30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檢附相關資料向本所提出說明。

3.最低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詳106年10月27日喬字第1060001號函(卓蘭鎮公所收文章106年10月27日第13447號)。

4.106年11月06日回覆函卓鎮財字第1060013347號本所公文簽會單(總收文號:1060013447),主辦單位簽擬意見:
(1)針對廠商提出說明一之分析尚屬合理,唯各設備使用年限預估為5年(60個月),與行政院主計處訂定-財物標準分類之電腦、電腦顯示幕使用年限4年(48個月)疑似高估,致設備殘值偏高,且部分設備未敘明規格,新品或舊品亦不明確,於品質保障上有待商確,另同步播放器、電源自動控制卡、履約期間保險及後續服務維修欠缺佐證資料。
(2)就說明二敘明本案編列造價預算高於台銀共同供應契約價格標售尚符合理。
(3)106年11月10日秘書批示有關本案是否合理,業務單位認為得標廠商說明尚符合理,可,本案得標價格低於底價七折,疑有品質不良或無法完成本標案之虞,建議業務單位邀請專家學者蒞所審議。

5.106年11月06日簽,唯說明之事項包含基礎結構及LED發光二極體並涉及折舊及殘值事項,此係屬專業,本所無該項人才,經鈞長建議邀請專家學者到所協助審查該廠商之價格分析是否合理。內派委員正取3人備取2人。外聘委員電機工程(具有LED專業之專家學者)計2人請填寫排序號碼1-10,土木工程委員(技師)計2人請填寫排序號碼1-10。

6.106年11月24日邀請外聘委員3人(LED專業1人及技師2人)及內聘委員召開審查委員會(採購評選委員會),經決議同意合格,但必須補附資料。

7.106年11月28日卓鎮財字第1060014847號函,最低標廠商因總標價低於底價70 %以下致保留決標,雖已提出說明,唯經本所邀請專家學者審議貴公司提供之說明,尚有疑義,惠請於106年12月1日下午五點前,補送說明二之文件,俾供審議。說明二:請提供本案相關設備之採購來源、電視牆之設計圖、施工計畫及所有相關設備的估價單細項(含規格及單價)。說明三:如經決標必須於施工前提供基座結構技師之簽證及切結所有設備均為經認證之新品。

8.106年11月30日喬字第10611001號函(卓蘭鎮公所收文章106年12月1日第15036號),說明:喬光於106年11月30日下午16:55電話諮詢承辦人黃乾坤先生,認證之解釋同意喬光產品出廠證明註明所有設備均為經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認證之新品。

9.106年12月05日回覆函卓鎮財字第1060014847號本所公文簽會單(總收文號:1060015036):主辦單位簽擬意見:
(1)本案共7家廠商投標,審標結果僅6家廠商符合資格,開標後有1家廠商標價金額低於底價7成,2家標價金額介於底價7成至8成之間,依採購法規定先保留決標,請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
(2)針對廠商提出之說明,礙於本所並無此案相關之專業人才,恐因得標價低於底價,有降低品質或無法完成標案之虞,決議邀請專家學者蒞所審議相關說明。
(3)本案於106年11月24日邀請外聘委員3人及內聘委員3人召開審查委員會(採購評選委員會),經決議同意合格,但必須補附資料。
(4)經檢視廠商補附之資料,各項設備之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