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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6/07/11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25.24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區工程處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825 高雄市 橋頭區 里林東路公路巷122號
聯絡人
徐盟發
聯絡電話
(07) 6112211 # 218
傳真號碼
(07) 6117733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3GA00009003C-3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台9線408K+140~409K+900間拓寬改善工程」(A2-1標)第三次變更預算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6/06/09 10:00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原公告案號:103GA00009003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47,685,621元
柒佰陸拾捌萬伍仟陸佰貳拾壹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東縣太麻里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東縣-太麻里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5893781
 廠商名稱
光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A01647
 廠商地址
830 高雄市 鳳山區 五甲一路28號
 廠商電話
(07) 7651799
 決標金額
47,620,183元
柒佰陸拾貳萬零壹佰捌拾參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06/06/10 - 106/10/05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台9線408K+140~409K+900間拓寬改善工程」(A2-1標)第三次變更預算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光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47,678,458元
柒佰陸拾柒萬捌仟肆佰伍拾捌元
  決標金額
47,620,183元
柒佰陸拾貳萬零壹佰捌拾參元
  底價金額
47,620,183元
柒佰陸拾貳萬零壹佰捌拾參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47,620,183元
柒佰陸拾貳萬零壹佰捌拾參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6/06/09
決標公告日期
106/07/11
契約編號
103GA00009003C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底價金額
47,620,183元
柒佰陸拾貳萬零壹佰捌拾參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47,620,183元
柒佰陸拾貳萬零壹佰捌拾參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漲跌幅調整幅度
依總指數:2.5%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5.25.24
機關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區工程處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附加說明
本工程第三次變更預算計有(1)配合第一次水土保持計畫變更新增坡面植草鋪植案;(2) 配合第一次水土保持計畫變更噴植草種追加案;(3)以紐澤西護欄替代圍籬防制設施案;(4)配合105年元旦及春節進行道路修舖案;(5)因應105年端午節運輸計畫進行道路修舖案;(6)因應105年中秋節運輸計畫進行道路修舖案;(7)配合106年元旦進行道路修舖案;(8)1號橋A1橋台變更設計案;(9) 4號橋台9線增設擋土支撐及型鋼式護欄案;(10)3號橋臨台9線邊坡保護H型鋼樁不拔除案;(11)3號橋A2橋台旁基樁改鑽掘樁案;(12)105年10月份豪雨災損變更案;(13)408K+160~180擋土牆增設擋土支撐變更案;(14)金屬護欄基座改採280kg/cm3混凝土案,變更預算本處106年4月24日高南工字第1060006961號函同意辦理,增加發包工作費47,685,621元(含包商利稅),新增項目共計8項,其新增項目發包工作費1,606,146元(不含包商利稅),於106年5月9日與承包商辦理新增項目議價,承包商報價新台幣1,600,000元整(不含包商利稅),低於核定預算金額1,606,146元(不含包商利稅),經第一次減價後標價1,550,000元低於核定底價,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宣布決標並公布底價為1,550,000元(不含包商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