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採購為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第1次限制性招標,業務單位(社造科)於106年3月23日簽奉核准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限制性招標。於106年4月12日下午5:00截止收件投標廠商計有1家廠商投標(蓁明顧問有限公司),於106年4月13日召開廠商資格審查會,通過資格審查在案。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及準用最有利標於106年4月26日召開評選委員會議,本案1家參評廠商,其評選結果:編號1蓁明顧問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78.83分,序位合計值為6,序位名次為1。編號1蓁明顧問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且標價合理,無浪費公帑情形,經評選委員過半數決議:評定序位第一之蓁明顧問有限公司為優勝廠商,取得議價權。 3.評選會議主持人當場宣佈評選結果,評選結果應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辦理,本案依程序106.5.5簽奉核定,另行通知投標廠商評選結果。 4.本案議價減價次數以3次為原則。 5.於106年5月9日9時00分辦理議價,蓁明顧問有限公司所經議價(第2次減價)標價新台幣970,000元(願以底價承攬),在底價新台幣970,000元整以內,無價格偏低情形,由主持人宣布決標,並辦理簽約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