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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6/04/24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
聯絡人
范姜群敏小姐
聯絡電話
(03) 3322101 # 5781
傳真號碼
(03) 3322963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60310-3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崙坪文化地景園區第一期景觀工程委託監造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6/03/28 09:30
原公告日期
106/03/13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3.80.36
洽辦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570,995元
伍拾柒萬零玖佰玖拾伍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全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4733871
 廠商名稱
力工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青島東路5號7樓之1
 廠商電話
(02) 23932007
 決標金額
1,413,896元
肆拾壹萬參仟捌佰玖拾陸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6/04/19 - 106/11/3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12774394
 廠商名稱
樂駝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28498923
 廠商名稱
新綠主義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崙坪文化地景園區第一期景觀工程委託監造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力工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序位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413,896元
肆拾壹萬參仟捌佰玖拾陸元
  決標金額
1,413,896元
肆拾壹萬參仟捌佰玖拾陸元
  底價金額
1,570,995元
伍拾柒萬零玖佰玖拾伍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413,896元
肆拾壹萬參仟捌佰玖拾陸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樂駝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570,995元
伍拾柒萬零玖佰玖拾伍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序位2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新綠主義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57,498元
柒仟肆佰玖拾捌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評選不合格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1
吳金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副總工程司
2
簡裕榮
已退休
3
林慶煌
已退休
4
洪嘉潞
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總工程司
5
王旭斌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副局長
6
高宜民
股長
7
周健杰
局技正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6/04/19
決標公告日期
106/04/24
契約編號
1060310-3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570,995元
伍拾柒萬零玖佰玖拾伍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413,896元
肆拾壹萬參仟捌佰玖拾陸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0.36
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附加說明
廠商如認為本案審標/決標/廢標之決定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局都市設計科科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