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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6/04/10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55
機關名稱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單位名稱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3 花蓮縣 吉安鄉 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聯絡人
梁介凡
聯絡電話
(03) 8523126 # 132
傳真號碼
(03) 8544808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jf1060324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編號鄉道及市區道路重要路段養護工程(含中央路、知卡宣大道、南華二街)-道路環境維護(開口合約)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ll條規定:「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應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
2、本採購履約事項如涉及「Jl0l020病媒防治業。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請於招標文件妥為規定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之資格條件,以免得標廠商違反上開規定。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6/04/06 10:00
原公告日期
106/03/29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897,308元
玖萬柒仟參佰零捌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花蓮縣-吉安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49779907
 廠商名稱
群策企業社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41146824
 廠商名稱
大都市環境企業社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國慶里中山路一段138巷23號1樓
 廠商電話
(03) 8461999
 決標金額
790,000元
玖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6/04/06 - 106/12/29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編號鄉道及市區道路重要路段養護工程(含中央路、知卡宣大道、南華二街)-道路環境維護(開口合約)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大都市環境企業社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797,000元
玖萬柒仟元
  決標金額
790,000元
玖萬元
  底價金額
790,000元
玖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790,000元
玖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群策企業社
  是否合格
  未得標原因
審標不合格且未得標之其他原因 :營業項目不符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6/04/06
決標公告日期
106/04/10
契約編號
jf1060324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790,000元
玖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790,000元
玖萬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決標金額係以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本次採購若決標金額不足預算金額時,除依決標後之各項契約單價辦理後續擴充至預算金額用罄為止外,其金額上限為90萬元整(內含契約金額),期限至106年12月29日(本所交付最後1項工程完成為止),並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55.55
機關名稱: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廠商計2家,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2家,經106年03月29日簽奉鈞長核准倘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經審標結果,「群策企業社」因營業項目與招標公告敘明廠商應有環境清潔或廢棄物清除者資格之規定不符,判定為不合格標、「大都市環境企業社」為合格標。
二、廠商「大都市環境企業社」投標價797,000元整,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4條第3項規定:「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業於106年3月29日簽奉鈞長核准主持決標人員擔任底價核定人,檢討原核定底價是否需調整及其調整金額,經主持人參考廠商報價調整原核定底價為790,000元整後,廠商經第1次減價,願以本所核定底價承攬,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佈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