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本案依招標文件規定於106年3月16日9時30分準時開(審)標結果如下: 一、本案計有3家廠商電子領標,1家廠商人工領標,0家廠商電子投標,3家人工投標,合計3家廠商投標(哈瑪星船舶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港口總工會動力小船駕駛訓練中心、瑼業企業有限公司)。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第1次公告結果,應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本次計有3家合格廠商投標,符合開標規定。 二、審標結果,「哈瑪星船舶有限公司」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檢附交通部核准之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或廠商相關證明文件,資格封列不合格,不續開價格封外,餘各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及資格,均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亦非屬政府拒絕往來廠商。 三、「哈瑪星船舶有限公司」價格封未開封,另行通知廠商自行領回。 四、「中華民國港口總工會動力小船駕駛訓練中心」標價新臺幣(下同)15萬元整、「瑼業企業有限公司」標價14萬7,515元整,均高於本總隊底價,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第1項之規定,宣布由標價最低廠商「瑼業企業有限公司」優先減價,如減價結果未低於本總隊底價,再由各合格廠商重新比減價格3次。「瑼業企業有限公司」優先減價結果為14萬5,000元整,同本總隊底價,主持人即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當場宣布決標,並公布底價為14萬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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