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6/02/23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5
機關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3 新北市 泰山區 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康文隆
聯絡電話
(02) 29096141 # 2963
傳真號碼
(02) 22975642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6A93P009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05年泰管園區機電、空調、給水、消防暨電腦機房等相關設備維護案之契約擴充、延長1年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其他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6/01/23 09:25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104A93P027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435,936元
肆拾參萬伍仟玖佰參拾陸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泰山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70539854
 廠商名稱
佺進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林森北路479號5樓之2
 廠商電話
(02) 22430557
 決標金額
1,295,725元
貳拾玖萬伍仟柒佰貳拾伍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6/01/01 - 106/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5年泰管園區機電、空調、給水、消防暨電腦機房等相關設備維護案之契約擴充、延長1年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佺進企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309,856元
參拾萬零玖仟捌佰伍拾陸元
  決標金額
1,295,725元
貳拾玖萬伍仟柒佰貳拾伍元
  底價金額
1,295,800元
貳拾玖萬伍仟捌佰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295,725元
貳拾玖萬伍仟柒佰貳拾伍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6/01/23
決標公告日期
106/02/23
契約編號
106A93C030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295,800元
貳拾玖萬伍仟捌佰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295,725元
貳拾玖萬伍仟柒佰貳拾伍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5.5
機關名稱: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附加說明
1.依據(核准文號):
(1)本局105年12月26日第1052461504號奉核簽。
(2)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7項規定辦理。
2.變更理由:
(1)契約履約期間自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承商已依契約書內容完成工作。
(2)本契約書中相關設備維護需求說明規定:二一、契約期限: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共計12個月。契約期限屆滿前,如廠商於契約期間經本局認定表現良好,本局得決定續約1年,最高以續約1年為限,惟其續約作業仍應依「政府採購法」暨其相關規定辦理。本局「105年泰管園區機電、空調、給水、消防暨電腦機房等相關設備維護案」由佺進企業有限公司得標承攬維護工作,履約期間設備皆能正常運轉且無違約情況,擬由目前履約以原契約條件契約日期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3)佺進企業有限公司來函說明略以‧‧因應政府修改勞基法,有關假日加班費,擬依據契約條款第四條:契約價金之調整第五款:廠商履約遇有下列政府行為之一,致履約費用增加或減少者,契約價金得予調整:1.政府法令之新增或變更。2.稅捐或規費之新增或變更。3.政府公告、公定或管制價格或費率之變更。依該公司提出之說明計價基礎錯誤,經本室利用勞動部試算系統,試算為舊制681元,新制1,848元,每月約增加1,167元部分,經估算2人*6次(一年)*1,167元,總計增加14,004元整。擬於辦理議價程序時增列。
(4)本案擬依據契約條款辦理本局「105年泰管園區機電、空調、給水、消防暨電腦機房等相關設備維護案」續約作業,105年度契約總價為新台幣1,281,824元整,續約所需費用新台幣1,295,828元整,(保留如奉核後增加14,004元整),本次契約預算變更後總價約為新台幣2,577,652元整(含預估增加14,004元整) 。
(5)本案於106年1月23日上午9:30分與佺進企業有限公司辦理議價作業,經主計室、政風室派員監辦,佺進企業有限公司報價新台幣1,309,856元整,由主持人當場剪底價封,主持人宣布高於底價經3次減價後以新台幣1,295,725元整,主持人宣布底價及公布底價新台幣1,295,800元整,宣布決標。佺進企業有限公司以新台幣1,295,725元整得標續約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