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次契約變更為契約所約定範圍內,因: (一)開幕典禮改以研討及座談會方式進行,取消製作邀請卡; (二)展品內容部分調整,手冊撰述內容重新調整,亦影響展覽現場拍攝時間,故手冊篇幅較原訂96頁減作8頁,為88頁,完成日期亦延後至106年2月24日; (三)新增2款廣告banner; 故辦理第一次契約變更。 二、本案係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因採購項目為展覽文宣設計之部分或其延伸, 且手冊設計及印製過程不可分割,基於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舞陽美術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採購,符合「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及「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三、契約變更累計金額:新增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3,000元正;原合約項目減帳金額新臺幣5萬6,304元正;原合約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0元正;本次契約變更累計金額為:新臺幣5萬9,304元,符合「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一規定,依該項次核准規定,適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之核准規定。屬原合約項目部份依原合約單價辦理;屬新增合約項目部分因屬小額採購,不另行議價。 四、原契約(案號:YCM1050929-1)金額為新臺幣41萬4,000元正,第一次契約變更(案號:YCM1060220)後金額為新臺幣36萬696元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