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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6/02/02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3.5
機關名稱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水污染防治科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花蓮市民權路123號
聯絡人
潘富晴
聯絡電話
(03) 8237575 # 242
傳真號碼
(03) 8224509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EPB1051123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06年度花蓮縣海洋環境海底〈漂〉垃圾清除處理暨海洋環境教育宣導計畫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管理顧問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5/12/19 10:00
原公告日期
105/12/06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5,899,000元
捌拾玖萬玖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3,000,000元

萬元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花蓮縣-全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0369745
 廠商名稱
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地址
718 臺南市 關廟區 關新路二段567號
 廠商電話
(06) 5956868 # 6812
 決標金額
5,600,000元
陸拾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6/01/20 - 106/12/20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僱用員工總人數
205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2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2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24329807
 廠商名稱
信安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89930751
 廠商名稱
富聯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6年度花蓮縣海洋環境海底〈漂〉垃圾清除處理暨海洋環境教育宣導計畫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1/397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5,883,000元
捌拾捌萬參仟元
  決標金額
5,600,000元
陸拾萬元
  底價金額
5,600,000元
陸拾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5,600,000元
陸拾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信安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5,898,698元
捌拾玖萬捌仟陸佰玖拾捌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2/400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富聯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5,840,000元
捌拾肆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3/379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1
宋浚泙
已退休
2
李元陞
國立宜蘭大學環境工程系教授
3
楊悠娟
國立東華大學副教授
4
饒瑞玲
副局長
5
林蔡毓
科長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6/01/20
決標公告日期
106/02/02
契約編號
EPB1051123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5,600,000元
陸拾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5,600,000元
陸拾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55.3.5
機關名稱: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附加說明
一、議約事項:
1. 廠商於得標後10日內提送經費配置表、工作量化表及工作期程表單送本局核備後納入合約辦理。
2. 依據環保署意見除必要於12月份執行之工作項外,需於106年11月30日完成相關工作項目執行。
3. 評選簡報、委員意見、服務建議書及額外承諾事項(1.設計海洋廢棄物行動教案1套。2.增設環保公園外海,水質檢測採樣點2點測量氨氮濃規劃內容需於2月25日前送本局核備。)納入合約辦理。
4. 公司應指派專業資深高級幹部或專家學者,辦理本計畫員工內部在職教育訓練,辦理前14日內提送計畫書報局備查。
5. 合約內之租約、勞健保繳費、薪資等列入合約查驗項目,委辦公司無條件配合辦理。
二、結論:
1. 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台幣伍佰陸拾萬元整合於底價得標。
2. 本會議紀錄經甲乙雙方確認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