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 議約事項: (一) 自動連續監測系統主機設備保固,請於106年2月底提送保固契約書。 (二) 人員核定後,3日後針對計畫人員辦理職前教育訓練,並於7日內將訓練成果、相片、簽到簿、學經歷、勞保及健保等資料送機關備查;另辦理本計畫員工內部在職教育訓練再增加3次(即每季1次),辦理前14日內提送計畫書報局備查。 (三) 河川3D監控部分,原則每月1次進行UAV拍攝河川水污染情形,並將結果分析後於10日內送局核備。 (四) 請依評選會承諾事項提供巡守隊獎勵金及獎牌,合計金額不超過2萬5,000元。 (五) 契約第18條罰則(四)7.「…每月不得少於15日…」,應修正為「…每月不得少於136hr…」。 (六) 月報提送,請再增加稽查彙整表及建議名單,另稽查對象應包含本縣所有列管事業,且本年度至少稽巡查1次。 (七) 有關許可審查,請依評選會承諾事項,由技師複審,並於5日內提出初審意見。
二、 結論: (一) 駿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以新台幣伍佰參拾陸萬元整合於底價得標。 (二) 廠商於得標後10日內提送經費配置、工作量化表及工作期程表等,送本局審核無誤後納入合約執行。 (三) 服務建議書、評選簡報及議約事項納入合約辦理。 (四) 合約內之租約、勞健保繳費、薪資等列入合約查驗項目,委辦公司無條件配合辦理。 (五) 本會議紀錄經甲乙雙方確認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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