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決標金額 |
11,616,000元
壹仟壹佰陸拾壹萬陸仟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依輔導會105年11月7日就養養護處編號:1051103通報,保健組簽呈以委外護理人力22人次辦理,本家「106年護理人員勞務委外」預算金額計1,161萬6,000元,採購金額:1,452萬元整。 (一)護理人力委外費用:全年12個月,預估每月22名護理人力(每名4萬4,000元整),全年合計1,161萬6,000元整。 (二)後續擴充3個月經費:3個月預估每月22名護理人力(每名4萬4,000元整)合計290萬4,000元整。 (三)採購金額:(一)+(二)合計1,452萬元整。
決標方式:不定底價,採固定金額給付(開口合約,每月預算員額22人,每人價金4萬4,000元),議定創新做法及承諾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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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本案護理人員需具備護士或護理師等相關證照,主要工作為老人護理照護及醫療輔助行為,基於不同廠商提供之專業履約能力,將影響品質之良莠,故擬依政府採購法及下列原則辦理: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專業服務」採限制性招標方式。 (二)準用最有利標之規定,採「總評分法」、「固定價格」以公開、客觀之方式評選優勝廠商。 (三)採購金額:1,452萬元(核定預算另加計3個月之新約未完成簽訂採購緩衝後續展延續約擴充採購金額),為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勞務採購,達WT0-GPA金額門檻(593萬元)但非為開放項目。 (四)決標原則: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五)決標方式:不定底價,採固定金額給付(開口合約,每月預算員額22人,每人價金4萬4,000元),議定創新做法及承諾事項。 (六)履約期限:採開口合約,履約期限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尚非屬「政府採購法規定需報上級機關核准核定同意備查事項上級機關權則一覽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05.18工程企字第09900192953號令修訂)會屬招標機關辦理採購不須報會核准,其招標文件無須報會審核,各機構按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事項辦理,擬陳核後逕行辦理限制性招標程序,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2條規定陳報上級機關(輔導會)監辦相關採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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