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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6/01/16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32.36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37 新北市 三峽區 三峽白雞127號
聯絡人
張素貞
聯絡電話
(02) 26731201 # 502
傳真號碼
(02) 26732164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51201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06年護理人員勞務委外」招標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健康及社會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5/12/20 09:30
原公告日期
105/12/01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1,616,000元
壹佰陸拾壹萬陸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三峽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9106410
 廠商名稱
惠明事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成功路2段426巷30號1樓
 廠商電話
(02) 27907659
 決標金額
11,616,000元
壹佰陸拾壹萬陸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6/01/01 - 106/12/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僱用員工總人數
1046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28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33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6年護理人員勞務委外」招標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惠明事業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總評分
  決標單價
44,000元
肆仟元
  預估需求數量
264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1,616,000元
壹佰陸拾壹萬陸仟元
  決標金額
11,616,000元
壹佰陸拾壹萬陸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1,616,000元
壹佰陸拾壹萬陸仟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1
蔡素玲
已退休
2
黃月桂
台北市立大學院教授
3
石美春
衛生福利部秘書處處長
4
周育蓮
組長
5
陳玉麒
副主任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5/12/27
決標公告日期
106/01/16
契約編號
1051201
是否刊登公報
總決標金額
11,616,000元
壹佰陸拾壹萬陸仟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依輔導會105年11月7日就養養護處編號:1051103通報,保健組簽呈以委外護理人力22人次辦理,本家「106年護理人員勞務委外」預算金額計1,161萬6,000元,採購金額:1,452萬元整。
(一)護理人力委外費用:全年12個月,預估每月22名護理人力(每名4萬4,000元整),全年合計1,161萬6,000元整。
(二)後續擴充3個月經費:3個月預估每月22名護理人力(每名4萬4,000元整)合計290萬4,000元整。
(三)採購金額:(一)+(二)合計1,452萬元整。

決標方式:不定底價,採固定金額給付(開口合約,每月預算員額22人,每人價金4萬4,000元),議定創新做法及承諾事項。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32.36
機關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附加說明
本案護理人員需具備護士或護理師等相關證照,主要工作為老人護理照護及醫療輔助行為,基於不同廠商提供之專業履約能力,將影響品質之良莠,故擬依政府採購法及下列原則辦理: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專業服務」採限制性招標方式。
(二)準用最有利標之規定,採「總評分法」、「固定價格」以公開、客觀之方式評選優勝廠商。
(三)採購金額:1,452萬元(核定預算另加計3個月之新約未完成簽訂採購緩衝後續展延續約擴充採購金額),為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勞務採購,達WT0-GPA金額門檻(593萬元)但非為開放項目。
(四)決標原則: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五)決標方式:不定底價,採固定金額給付(開口合約,每月預算員額22人,每人價金4萬4,000元),議定創新做法及承諾事項。
(六)履約期限:採開口合約,履約期限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尚非屬「政府採購法規定需報上級機關核准核定同意備查事項上級機關權則一覽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05.18工程企字第09900192953號令修訂)會屬招標機關辦理採購不須報會核准,其招標文件無須報會審核,各機構按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事項辦理,擬陳核後逕行辦理限制性招標程序,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2條規定陳報上級機關(輔導會)監辦相關採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