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軌道工務所辦公房舍租賃採購案」(案號:105013)依招標公告時程於本(105)年11月29日上午10時0分假本處8樓第二會議室辦理限制性招標之開標作業,本案計有(編號:01)信昌電子陶瓷股份有限公司1家廠商投標,開標前為合格投標廠商,經審查廠商資格標,均符合本案之招標規定,續依程序由資格標合格廠商引導由本處組成「軌道工務所辦公房舍租賃勘選委員會」辦理實地勘查評分作業。本案勘選評分作業應出席委員5名,實際出席5名,逾總勘選委員數1/2,勘選結果:(編號:01)信昌電子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總評分為430分,平均分數86分,且總評分之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經勘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決定優勝廠商,賡續通知廠商於105年12月7日上午10時0分假本處8樓第二會議室辦理議價作業。 二、本案最優勝廠商信昌電子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456萬元整,在本處核定底價456萬元整以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年9月7日發文字號:(88)工程企字第8813547號函「平底價」之情形),經主持人當場準用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宣布決標。 三、本處組成「軌道工務所辦公房舍租賃勘選委員會」委員名單:羅召集人學禹(本機關代理主任秘書)、徐委員麗君(本機關秘書室主任)、林委員瑞隆(本機關木土科科長)、梁委員志全(本機關軌道所主任)、葉委員根成(本機關副工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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